LQ10-1LQ10電動執(zhí)行器
【簡單介紹】
該閥門電動裝置是與閥門配套組成電動閥門使用的,它用于控制閥門的開啟和關閉。操作人員可以在控制室內遠距離對閥門進行控制也可以在現(xiàn)場手動操作,該產(chǎn)品廣泛地應用于使用管道閥門的給排水、供熱、電站、化工食品、紡織、造紙、制藥、船舶、鋼鐵、煤炭等工程。
【詳細說明】
LQ10電動執(zhí)行器是新一代產(chǎn)品,它適用于中小口徑的蝶閥、球閥、旋塞閥等90度回轉的閥門和類似的設備。
該閥門電動裝置是與閥門配套組成電動閥門使用的,它用于控制閥門的開啟和關閉。操作人員可以在控制室內遠距離對閥門進行控制也可以在現(xiàn)場手動操作,該產(chǎn)品廣泛地應用于使用管道閥門的給排水、供熱、電站、化工食品、紡織、造紙、制藥、船舶、鋼鐵、煤炭等工程。
一、LQ10電動執(zhí)行器特點:
1、體積小,重量輕,主傳動采用一級直齒輪付和一級2K-H行星減速,強度高,結構緊湊。潤滑油采用減速樹脂。
2、設有行程控制機構,轉矩控制機構,開度指示機構和手動機構等,功能齊全性能可靠。
3、手電動切換為全自動切換,沒有切換手柄,用戶不必擔心因忘記搬動手柄產(chǎn)生操作錯誤。
4、有兩個電纜接線口。
5、齒輪采用高強度材料,經(jīng)熱處理,強度高。整機外設為密閉型,可以用于戶外。
6、向用戶*一種與閥門的連接尺寸(我公司的標準),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(jù)用戶的閥門尺寸進行生產(chǎn)。
7、安裝調整和維護簡便。
8、產(chǎn)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(guī)定。
二、LQ10電動執(zhí)行器結構:
1、電機:閥門電機,額定運行時間10分鐘。
2、主傳動:一級直齒輪付和一級2K-H行星減速。
3、行程控制機構:采用凸輪機構,凸輪與輸出軸同步,在開向和關向各設兩個微動開關,一個控制電機電源,一個接通指示燈。
4、轉矩控制機構:采用蝸桿軸向鼠動結構,蝸桿軸上裝有蝶形彈簧,把蝸桿的軸向鼠動通過曲柄變?yōu)橥馆嗇S的轉動,然后用凸輪觸動微動開關。產(chǎn)品出廠時輸出轉矩已調整好,用戶一般情況下不要隨意調整凸輪。
5、開度指示結構:用于現(xiàn)場指示閥門開啟程度,行程控制機構中凸輪軸的頂端裝有刻度盤,觀察窗較大,指示醒目,便于觀察。
6、手電動切換:為全自動切換結構,沒有切換用的手柄。
三、LQ10電動執(zhí)行器使用注意事項:
(1)注意警告牌上的內容,嚴禁帶電打開產(chǎn)品防爆腔及外殼(包括電機)。
(2)開度窗玻璃為防爆結構,其玻璃為易碎件,使用中不允許隨便拆卸或用硬物沖擊。如有損壞,可向我廠訂購新的。安裝時玻璃的隔爆面應清理干凈,并務必與防爆箱罩粘牢、壓緊。
(3)產(chǎn)品上的銘牌和警告牌不得脫落或丟失,其上文字不得磨損,也不能用油漆覆蓋。
(4)當產(chǎn)品檢修或維護后重新涂漆時,應將防爆標志“Ex”涂紅漆。
(5)圖1、 中所示的隔爆接合面(標記“B”),在調試、維修時均不得有磕碰、劃傷等現(xiàn)象。接線盒座與箱體連接處的四個“隔爆螺釘”不可漏裝。
(6)當隔爆零件損壞時,應立即更換。合格零件未裝上前產(chǎn)品不得進行電動操作
(7)該產(chǎn)品中的電機為防爆電機,不可隨便拆卸。電機與箱體連接后,組成一個完整的整機隔爆產(chǎn)品,單獨使用不起防爆作用,不得單獨使用。電機的引出線是從端面引出,穿過連接電機和箱體的“隔爆套管”進入電氣腔的,檢修后該“隔爆套管”不可漏裝。
(8)各緊固件不得松動并應定期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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